汽车内饰材料燃烧阻燃试验仪器标准GB8410-2006中4.2.9要求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仪燃烧箱应放在通风橱中,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20倍-110倍,而且通风橱长宽高的任意尺寸不得过另外两尺寸中任意尺寸的2.5倍。该款分体式汽车内饰材料燃烧试验仪将设备控制部分和燃烧箱分开设计,用户后期需*执行GB8410-2006标准时可根据自己需求加装通风橱。
一、分体式QCS-2型汽车内饰燃烧试验仪使用范围
分体式QCS-2型汽车内饰燃烧试验仪主要针对汽车内饰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性评定,对以纺织品为基础的汽车内饰材料进行阻燃测试。于各种类型的汽车内饰材料及其材料部件的研究、和质检部门,也于缘材料、工 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二、仪器工作条件及主要技术指标
2.1环境温度:-5℃-30 ℃。
2.2相对湿度:≤ 85% 。
2.3供电电压:220V+ 10%、50HZ,功率:100W。
2.4气源:液化石油气
2.5仪器外形尺寸:590mm*210mm*460mm。
2.6秒表精度不低于0.5s 。
2.7本生灯(即燃烧器)对试样施加火焰15s。
2.8本生灯管内径9.5mm+ 0.1mmm,长约100mm。
2.9试验倾角:本生灯90°垂直对着水平放置的样品燃烧
2.10火焰高度:20mm± 2mm 到100mm±2mm可调(一般调为38mm)
2.11施焰时间:0-999.9s±0.1s可调(一般选择为15s)
2.12续燃时间:0-999.9s±0.1s,观察火焰达到*标线后手动开始、手动暂停
2.13燃烧气体:液化石油气或煤气
2.14温度范围:0~200℃,试验温度实时显示,(显示测试状态下工作室内部温度,可定制环境温度控制,高于34度无法启动)
2.15试验过程:试验程序自动控制,试样位置传感器,当试样进入火焰位置后自动计时,当达到施焰时间后自动熄灭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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